省残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残疾人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根据《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残疾人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残联厅函〔2022〕279号)要求,为做好2022年度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报和台账
(一)年报
年报共28张表,涵盖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宣传文化、体育、维权、组织建设和服务设施9项业务,69.4%的指标由台账或业务系统生成。
数据统计起止时间: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市州级报送时间:2023年1月5日前
(二)台账
台账共31张表,涵盖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宣传文化、体育、维权、组织建设、服务设施和信息化等9项业务。
数据统计起止时间: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市州级报送时间:2023年1月5日前
二、工作要求
(一)严格工作管理,提升数据质量
各市州残联要进一步规范统计工作流程,加强工作协同配合,严把数据源头关,提升统计数据质量,推动依法统计向纵深发展。
(二)做好审核确认,按时报送数据
1.各市州残联应在2023年1月5日前通过“全国残联信息化服务平台”报送数据。
2.各市州残联按规定时限将年报、台账汇总表报省残联信息中心审核确定后,返回各市州残联,再将纸质版与《2021年台账、年报数据定稿确认单》(见附件)一并由市州残联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寄送至省残联信息中心。
联系人:省残联信息中心 张颖
联系电话:0931-8415530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民主西路168号
邮编:730000
附件:2022年台账、年报数据定稿确认单
省残联办公室
2022年11月29日
附件:
2022年台账、年报数据定稿确认单
(xx市/州残联)
我市/州2022年事业统计台账、年报定稿数据已经各业务部门逐级确认,在数据使用过程中将严格参照中国残联口径,确保统计数据的统一性和权威性,特此说明。
理事长:
公 章: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