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中国梦、我的梦、自强梦——甘肃省全国自强模范与助残先进事迹报告会》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党委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局、人社局、残联,有关学校:
5月16日,国务院残工委、国家人社部、中国残联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召开了第五次全国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大会,我省14位自强模范、助残先进出席了会议并受到习近平、李克强、刘云山、张高丽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他指出,自强模范与助残先进的事迹感人至深、催人泪下,激励了全社会的奋发自立精神,他们身上的精神就是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精神,就是我们的民族精神、时代精神,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应有之义。张高丽副总理在会上强调,要深入开展学习宣传全国自强模范和助残先进活动,在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中,团结带领、支持帮助广大残疾人创造更加幸福美好的新生活。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营造全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浓厚氛围。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残联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中国梦、我的梦、自强梦--甘肃省全国自强模范与助残先进事迹报告会》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场次安排
6月下旬至7月中旬,安排20场次报告会。其中,省政府残工委1场,14个市州、5个省属高校(西北师范大学、甘肃中医学院、河西学院、兰州理工大学、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各1场。具体日程、场次安排另行通知。
二、报告团成员
由获得全国表彰的自强模范、残联系统先进个人、残疾人之家的代表和获得感动甘肃陇人骄子的残疾人代表组成。
三、观众组织
各市州所在地党政领导、残工委成员单位负责人、机关干部群众、学校师生、部队官兵、媒体记者、残联系统工作人员、基层残疾人专职委员。每场观众不少于500人。
四、会场要求
会场应选择礼堂或报告厅。会标“中国梦、我的梦、自强梦—甘肃省全国自强模范与助残先进事迹报告会”。报告会开始前,可安排当地领导接见报告团成员并合影留念。
五、费用承担
1、省残联承担报告团人员在兰集中的食宿、补助和往返各地的交通费以及省城首场报告会相关费用。
2、市州承担报告团在当地的食宿费、报告场地费等。
3、省属高校负责落实本校报告会场地并组织本校学生参加。
六、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市州党委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局、人社局、残联等部门要对全省开展的先进事迹报告会活动给予高度重视,把本次报告会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中国梦、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的一项重要活动内容,及时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进行汇报,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确保报告会取得圆满成功。
2、紧密配合,精心组织。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密切协作,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报告会场地、观众的组织工作,保证报告会顺利进行。
3、广泛宣传,扩大影响。各地要组织新闻媒体加大对报告会、全国自强模范和助残先进事迹集中宣传报道力度,同时要注重应用网络、微博、公益广告、微信等载体的宣传。通过大力宣传先进模范的感人事迹和精神风貌,进一步向全社会传递正能量,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浓厚社会氛围。
请各地于6月19日前将报告会安排、联系人及电话报省残联宣文处。
联 系 人:包薇
联系电话:0931-8414362,13919268177
传 真:0931-8857183
邮 箱:gsclxwc@sina.com
省委宣传部 省文明办 省教育厅
省 人 社 厅 省 残 联
201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