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省残联贯彻落实《2023年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现将省残联贯彻落实《2023年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省残联办公室
2023年7月25日
省残联贯彻落实2023年全省普法
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分工方案
2023年是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是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省委十四届二次全会精神的重要一年,是全省“八五”普法规划实施的攻坚之年,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意义重大。省残联系统做好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省委胡昌升书记关于法治建设重要讲话精神及省残联八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全省残疾人工作大局和残疾人关心关注问题,以奋发有为、奋勇争先的精神状态,在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上下功夫,在法治示范创建质效提升上下功夫,着力提升公民法治素养,着力抓好中期评估,着力加强基层依法治理,着力推进特色法治乡村建设,加强残疾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工作力度,进一步推动省残联系统“八五”普法规划的落实落地,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幸福美好新甘肃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强化政治引领,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1.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讲座,坚持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持续推动省残联系统各部门单位通过专题学习会、全系统各类会议“第一议题”制度、每周三党支部学习日制度等形式,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广泛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研讨”。
责任单位: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着力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的要求,落实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推动部门单位坚持会前学法、开展法治培训、组织旁听庭审、开展以案释法,用好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试平台,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能力。着力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等要求,组织开展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专项行动,促进法治融入日常生活,融入实践养成。
责任单位: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3.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走深走实。着力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大众化传播、多维化解读,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解读,以“法律八进”为依托,充分发挥普法阵地和平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军营、进网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各类普法阵地和平台管理,防止错误思想言论和有害信息传播。
责任单位: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二、聚焦服务发展大局,着力增强普法针对性、实效性
4.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关于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重要署名文章精神,完善宪法宣传教育工作格局,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抓住残疾人及残疾人工作者等重点群体,抓实宪法纪念、宪法宣誓等重点载体,持续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
责任单位: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5.继续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的重要指示精神,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全省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全面推动民法典融入日常生活、融入基层治理、融入法治实践。
责任单位: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6.深入宣传与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活动,大力宣传产权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法律法规,促进国企、民企、外企依法合规经营,促进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围绕全省高质量发展大局,深入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百场法治大宣讲、“三下乡”“法律八进”等活动,加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社会保障、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个人信息保护、生态环保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组织开展民族和宗教领域专项普法活动,进一步提升民族地区群众法治素养,增强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法治意识。深入开展财税、基本公共服务、乡村振兴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更好发挥法治对共同富裕、创造人民美好生活的保障作用。
责任单位: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7.加强国家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相关法律,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组织参加国家安全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反有组织犯罪、反邪教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
责任单位: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8.深入宣传党内法规。结合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全省“三抓三促”行动,利用各类普法阵地和媒体,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组织参加全国“七一”党内法规宣传教育知识竞赛活动。
责任单位:直属机关党委、直属机关纪委。
三、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9.增强法治文化传播力。制定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增强各级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和融媒体中心公益普法功能,促进媒体普法更加适应分众化、差异化、个性化传播新趋势。举办新媒体普法骨干培训班,提升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的能力水平。依托“甘肃丝路法雨”微信公众号、“学习强国”甘肃频道、“甘肃普法”一点号、头条号等新媒体普法平台,加强“报网端微屏”一体化新媒体普法平台建设,强化互动化传播、沉浸式体验,让正能量产生大流量。
责任单位:宣文处。
10.繁荣社会主义法治文艺。积极参与全省第三届法治动漫微视频评选征集展示活动。依托“文艺陇军”组织创作一批普法文艺精品,制作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视频等,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实践,推动法治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组织开展红色法治文化研究阐发、展示利用、宣传普及、传播交流等活动,讲好红色法治故事,传承红色法治基因。
责任单位:宣文处。
11.开展法治文化活动。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和惠民演出活动,深化农村电影院线普法,鼓励各地各部门单位利用中华传统节日、民俗节日等时间节点,开展多样化法治文化活动,鼓励群众性文艺院团开展法治文化活动,建设甘肃特色的法治文化活动品牌,让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有形呈现、有效覆盖、深入人心。
责任单位:宣文处。
四、深入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12.实施特色法治乡村建设工程。依托全国、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打造一批“法治+党建引领”“法治+乡村振兴”“法治+乡村旅游”等特色法治乡村,增强乡村治理效能,促进法治乡村建设与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有机融入,实现法治建设与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五大振兴”互融互促。举办法治乡村建设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提升基层抓法治乡村建设的专业能力。
责任单位:直属机关党委。
13.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提升工程。强化分类指导,优化甘肃省“法律明白人”培训平台、内容和功能,完成年度培养目标,巩固壮大乡村法治力量,提升能力水平。依托村(社区)法律咨询室、新时代文明实践站、人民调解室等阵地平台,延伸“法律明白人”工作载体,促进“法律明白人”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开展政策法律宣传、参与村民事务管理、带动群众共同富裕,在基层治理现代化中发挥积极作用。
责任单位:组联维权处。
14.实施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优化工程。推动将农民学法用法内容纳入高素质农民培育课程,运用集中培训、法治讲堂、田间课堂等多种方式开展法治培训,协同完成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年度培育目标,为乡村振兴培养法律人才。引导学法用法示范户主动参与乡村治理、法治实践,带动基层群众增强法治意识。
责任单位:教就处。
15.实施依法治校规范化工程。以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和《甘肃省推动法治副校长制度实职化运行的实施意见》为抓手,推动法治副校长工作规范化运行,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多元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着力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强化校园暴力、欺凌、文身、网络沉溺等专项治理,预防和减少未成年残疾人违法犯罪。做好推动残疾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探索工作。
责任单位:组联维权处、教就处。
五、做好中期评估,推动“八五”普法规划进一步落实
16.组织开展“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把组织开展“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制定检查评估方案,完善评估标准,进行周密组织、科学评估。认真总结“八五”普法以来的经验、做法和成效,实事求是查找不足,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强化结果运用,做好通报中期评估典型经验做法的借鉴交流和全省残联系统“八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通报表扬的相关推荐工作。
责任单位:组联维权处。
17.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注重发挥落实普法责任制部门联席会议作用,制定发布省级国家机关普法任务清单,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评议制度,提高评议质量,压实各单位普法责任。发挥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作用,加强统筹协调、指导推动,做好提醒告知,推动行业主管部门落实一月一普法工作任务。加强以案释法,定期发布典型案例,将普法贯穿到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参与全省第二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十大创新案例评选活动,促进典型案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
责任单位:组联维权处。
18. 推动形成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合力。加强对残疾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专项行动和“八五”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省残联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内容,研究年度普法重大工作,组织开展2022年度普法履职评议,推动省残联系统守法普法工作全面开展。
责任单位:组联维权处、机关党委、各直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