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黑龙江垦区残联: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残疾预防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增强全社会残疾预防意识,李克强总理要求制定实施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有效控制残疾的发生和发展。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为推动开展残疾预防工作提供了重要指导、基本遵循,现就学习传达和贯彻落实《行动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认识,组织传达学习
《行动计划》是我国残疾预防领域的首个国家级政策文件,完善了我国残疾预防工作的顶层设计,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残疾预防工作的高度重视,对提高全民族健康素质,推动健康中国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具有重大意义。各级残联要切实提高对学习贯彻《行动计划》重要意义的认识,将认真学习传达和深入贯彻落实《行动计划》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内容和任务。通过组织专题学习、集中研讨、专家解读、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深入学习领会残疾预防工作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全面准确把握《行动计划》的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措施要求,使各级残联干部职工充分了解文件精神,掌握核心要求,增强做好残疾预防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坚定性,为推动开展残疾预防工作打牢思想和认识基础。
二、主动采取行动,做好社会宣传
各级残联要在认真传达学习的基础上,主动采取措施,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渠道,做好《行动计划》和残疾预防相关知识的宣传。要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对残疾预防工作和残疾人事业的关心、重视,全面介绍我国残疾预防工作取得的成绩和面临的挑战,充分解读《行动计划》的具体政策、措施,增进公众了解,促进社会关注,努力营造关心支持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的社会环境、舆论氛围。要针对《行动计划》提出的四大主要行动,围绕遗传发育致残、疾病致残、伤害致残和残疾人康复等,加强核心知识的宣传教育,使广大群众普遍知晓出生缺陷、疾病、伤害以及残疾人康复等所涉及的预防知识和要求,自觉树立残疾预防意识,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增进个人健康,加强自我防控,远离致残风险。
三、加强统筹协调,推进贯彻落实
各级残联要充分发挥政府残工委办公室作用,主动协助政府制定相应工作计划,推进《行动计划》的贯彻落实。要健全组织领导体系,推动将相关预防工作任务纳入卫生计生、公安、安全监管、食品药品监管等政府部门职责范围,建立政府残工委统一部署考核,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分头实施、定期沟通的工作机制。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履行好自身职责,以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实名制调查为基础,组织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行动、辅助器具适配、家庭无障碍改造等,努力推动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要认真牵头抓好全国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创建试点工作,以试点工作为抓手,探索推广残疾预防有效工作模式和有益经验,完善残疾预防相关政策、措施,建立残疾报告制度;要继续积极推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等保障制度建设,推动开展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科技攻关,为残疾预防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请各地残联将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反馈中国残联康复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2016年9月13日
(联系人及电话:中国残联康复部 申扬010-665803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