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各级残联专门协会开展残疾人专项调查社会监督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甘肃矿区残联及专门协会办公室,县(市区)残联及专门协会办公室:
为加强全省残疾人专项调查质量控制,充分发挥各级残联专门协会的社会监督作用,根据《全省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工作方案》及质量控制有关要求,省专项调查办公室和省残联专门协会办公室制定了《各级残联专门协会开展残疾人专项调查社会监督工作方案》。经省残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联系人及电话:邱茂树(0931—8415076、13919235717)
赵启宝(0931—8413627、13321202825)
邮箱:1270475137@qq.com、598837142@qq.com
省专项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省残联专门协会办公室
2015年1月 26日
省残联办公室 2015年1月26日印发
各级残联专门协会开展残疾人专项调查
社会监督工作方案
为全面加强全省残疾人专项调查工作质量控制,充分发挥残疾人专门协会的“代表、服务、维权”职能和社会监督作用,保证调查数据的真实可信,科学合理的评价专项调查成效,根据全省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组织各级专门协会开展残疾人专项调查社会监督,可发挥各专门协会代表残疾人利益、反映残疾人特殊需求、广泛联系和服务残疾人的职能特点,从社会层面对本地残疾人专项调查工作的质量和效果进行客观评价。同时,对加强专门协会自身建设、更好地发挥作用,以及扎实有效地推进残疾人专项调查工作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主要任务
依据全省残疾人专项调查工作方案和质量控制细则等有关规定及要求,从工作职能和实际出发,以残疾人专项调查质量检查、调研、评价为主要任务,重点了解专项调查工作实际情况,提出意见建议。结合开展残疾人政策和专项调查工作宣传。同时,以此为契机,建立完善专门协会工作机制,探索新形势下专门协会工作的新思路、新任务和新措施。
三、方式方法
各级专门协会紧随当地入户调查工作开展残疾人专项调查社会监督工作,从1月底开始至3月底结束,主要采取电话查访、随机走访、调研座谈和综合评价等方式进行。
(一)电话查访。省各专门协会对每个市州随机抽取本类别残疾人家庭5户、市州各专门协会对每个县市区随机抽取本类别残疾人家庭10户、县市区各专门协会随机抽取本类别残疾人家庭20户进行电话查访,由各协会主席、副主席具体实施。省市县各专门协会对电话查访情况要如实登记(详见附件1)。
(二)随机走访。省、市州专门协会办公室及各专门协会组织指导县市区专门协会进行专项调查随机走访。县市区专门协会随机抽取本类别的残疾人家庭5户以上入户走访调查,对随机走访情况要如实登记(详见附件2)。
电话查访和随机走访主要掌握调查员是否两人及以上入户进行当面调查,是否根据本人情况及家庭状况如实填写调查表、是否将残疾人政策宣传到户等。各级调查的残疾人户不能重复。
(三)综合评价。由省市县专门协会组织实施,对本级专项调查工作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的主要内容详见附件3。
四、有关要求
(一)各级专项调查办公室要对专门协会开展残疾人专项调查社会监督工作做好具体指导,省专调办会同省残联专门协会办公室做好牵头负责,各级专门协会搞好组织实施。
(二)各级残联组织要对专门协会开展残疾人专项调查社会监督工作给予大力支持,通报工作情况,提供相关资料,解决实际困难,引导主动作为,做好监督评价。
(三)各专门协会要将这项工作作为今年重点任务抓好组织实施,发挥协会点长、面宽的优势,加强与残疾人及其亲友的广泛联系,在开展专项调查社会监督工作实践中提升协会履职能力。各级专门协会办公室及各专门协会要对专项调查监督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写出书面报告。
请各市州专调办负责将本市县各协会电话查访、随机走访和综合评价的记录情况及工作总结统一收集后,务于4月10日前报送省专调办,省各专门协会将电话查询及综合评价的记录情况、工作总结送省残联专门协会办公室。
附件:(下载).doc
1. 各级专门协会开展专项调查社会监督电话查访登记表
2. 县级专门协会开展专项调查社会监督随机走访登记表
3. 各级专门协会开展专项调查社会监督综合评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