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残联换届中加强残疾人领导干部配备等工作的通知甘组通字[2007] 29号
各市、州党委组织部、残疾人联合会:
根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规定,按照中国残联《关于地方残疾人联合会召开第五次代表大会的指导意见》的要求,2008年2月底以前我省要完成市州及以下残联换届工作。为搞好我省市州及以下残联换届工作,确保达到中国残联提出的残疾人干部配备等要求,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采取有力措施,努力达到残疾人干部配备比例。根据中组部、中残联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增强残联组织的代表性,各市州在换届中要重视残疾人干部配备工作,采取措施,选拔一定比例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干部进入残联领导班子。市州残联班子要配备一名残疾人理事长或副理事长,县市区50%的班子要配备残疾人理事长或副理事长,市、县残联理事会中要有盲人、聋人、肢残人理事。要坚持适当倾斜的原则,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残疾人干部。对经过实际锻炼、综合素质好、工作需要的残疾人干部,可以破格选拔;个别地方暂时选配不上的,要留出职位,以后增补,空缺职位不能安排其他干部。要加大残疾人干部的培养力度,进一步拓宽残疾人干部的物色选拔范围,有计划地从党政机关、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军队转业干部、普通大学和特殊教育学院应届毕业生、专门协会骨干和其他行业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优秀残疾人中培养选拔残疾人后备干部。
二、切实做好残联班子考察工作。各级党委组织部要按照《关于在残联换届中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通知》(甘组通字[2002]47号)精神,切实做好残联换届考察工作。在换届前,组织部门与上一级残联要对残联领导班子进行考察,在考察的基础上调整、配备好残联班子。组织部门在调整、配备残联班子时,要征求上一级残联的意见;上一级残联要主动协助党委组织部门做好残联班子考察工作,并积极提出干部使用建议。
三、坚持严格、规范地配备残联班子。要严格按照《中国残联章程》规定和中国残联关于地方残联换届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配备残联班子。要改善和优化各级残联班子结构,市、县残联班子中要分别有一名40岁、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新配的市州残联理事长人选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应具有大学学历;县市区残联理事长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各级残联理事长、副理事长必须经同级党委审批、残联主席团推举、政府任命。乡镇(街道)残联理事长要由在编干部担任。
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
二〇〇七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