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省残联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06年—2010年)》的通知 甘残联发[2007] 10号
各市(州)、县(区、市)残联,甘肃矿区残联:
为加强残联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残疾人工作者素质和能力,根据中国残联《全国残联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06年—2010年)》(残联发[2006] 46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全省残联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06年—2010年)》。现将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实施方案,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教育培训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二〇〇七年三月十日
全省残联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
(2006年—2010年)
为加强残联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完善干部教育培训长效机制,全面提高全省残联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建立一支适应新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要求的高素质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根据《全国残联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06年—2010年)》、《甘肃省贯彻〈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实施办法》和《甘肃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围绕构建和谐甘肃、全省经济社会和残疾人事业发展大局,以提高残联干部的政治思想水平、业务素质和履行岗位职责能力为重点,以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为目标,准确把握和科学运用残联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律,不断改进和创新干部教育培训的方式方法,努力造就一支思想好、作风硬、能力强、素质高和具有敬业、精业、乐业、勤业精神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为全面完成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任务和第三次全省残疾人事业工作会议确定的奋斗目标提供组织保证和人才基础、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一)理论联系实际。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残疾人事业理论和业务知识为培训重点,着眼于马克思主义理论运用、对残疾人工作的理论思考及新的理论和新的实践,坚持用理论指导残疾人工作,推动全省残疾人事业在“十一五”取得更大发展。
(二)分级分类培训。各市(州)、县(区、市)要制定残联干部五年教育培训计划,分级进行培训,重点负责下一级残联领导及干部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培训。在培训中,要统一计划、整体安排、分级负责、突出重点,并进行综合培训和专项培训。
(三)注重培训质量。要根据不同培训对象和任务,制定具体教育培训计划,优化培训内容,精心选编培训教材,积极改进教学方法,努力提高师资水平,增强教育培训的计划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坚持开拓创新。要不断进行教育培训体制创新、方法创新、手段创新,引入竞争机制,积极探索建立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残联干部教育培训新模式、新机制,进一步提高教育培训水平。
三、任务目标
(一)五年内,对全省各级残联干部普遍培训一次,逐步建立与残疾人事业发展相适应的干部教育培训长效机制。全省计划培训市州残联理事长(副理事长)150人次,县区市残联理事长(副理事长)600人次,市(州)、县(区、市)专职理事、残联干部2000人次,乡镇(街道)残联干部3500人次,残疾人干部500人次。省残联侧重培训市(州)、县(区、市)残联班子成员,市(州)、县(区、市)残联主要培训本级残联干部和乡镇(街道)残联理事长。
(二)创新干部培训方式,积极组织各级残联干部参加中国残联和省委组织部组织的各项业务培训、政治理论学习,开展岗位培训和实践锻炼,进一步提高干部专业化水平。
(三)鼓励各级残联干部加强学历教育,通过参加自学考试、成人教育,市(州)、县(区、市)残联班子成员达到本科以上学历,县(区、市)、乡镇(街道)残联干部达到大专以上学历。
(四)加强以“人道、廉洁、服务、奉献”为核心的职业道德建设,不断提高残疾人工作者的综合素质,密切与残疾人的联系,增强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强化为残疾人的服务。
四、培训内容
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建设要求和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需要,结合残疾人工作实际,把政治理论培训作为首要任务,把教育培训的普遍要求与残疾人工作的特殊需要结合起来,全面加强残联干部的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能力、科学文化知识和残运会、特殊艺术、手语等方面知识的培训,促进残联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有大幅度提高。
(一)政治理论培训。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为中心内容,深入开展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培训。重点组织学习《江泽民文选》和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总书记为首的党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引导广大残联干部全面学习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成果。要加强人道主义思想和现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的学习教育,促进残联干部进一步树立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的思想,并夯实理论基础、开阔世界眼光、培养战略思维、增强党性修养。
(二)政策理论法规培训。以加强社会建设理论和社会政策学习研究为重点,不断提高各级残联班子和领导干部管理社会事务、协调利益关系、开展群众工作、处理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加强党和国家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外交、国防等方面法规政策和残疾人事业方针政策的教育培训,使他们树立依法发展残疾人事业和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意识,努力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水平和推进残疾人事业持续快速发展的本领。
(三)业务技能培训。以增强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知识和技能为重点,认真组织学习残疾人事业理论和残疾人工作基本知识,继续学习《残疾人工作者政治理论读本》和《基层残疾人工作手册》,加强“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职业道德教育,使残疾人工作者掌握残疾人工作方法,增强沟通协调能力,提高为残疾人的综合服务能力和水平。
(四)科学文化知识培训。以树立科学思想、提高科学文化素质为重点,组织学习行政管理、政策科学、社会学、领导管理、现代科技的基本知识,加强残疾人事业前沿理论的学习研究,使残联干部完善知识结构,开阔思路和眼界,增强科学决策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五)残疾人体育、特殊艺术和手语等知识培训。以普及残奥会、特殊艺术、手语基本知识为重点,通过学习、观看演出和举办形式多样的活动、培训班,并广泛宣传,使广大残疾人工作者了解残疾人体育、文艺工作,掌握基本手语,积极参与残奥、特奥和文艺工作,加强与残疾人的交流,推动全省残疾人事业及文艺体育工作取得新发展。
五、培训形式
(一)岗前培训。主要对从事残疾人工作不久、对残疾人事业和残疾人工作尚不熟悉的残疾人工作者进行培训,着重组织学习残疾人事业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使他们尽快进入工作角色。
(二)在职培训。对残疾人工作者进行履行岗位职责能力的培训,根据培训对象设定综合培训和业务培训内容,采取各种培训形式,每年每人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综合培训侧重干部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的培养,主要针对市(州)、县(区、市)残联主要领导,围绕提高其思想政治素质、驾驭全局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开设必要的专题班、研讨班;业务培训包括扶贫、康复、就业、教育、维权、组织建设、宣传文体、财务、信息等专项培训,主要针对残联分管领导和业务干部,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进行。
(三)学历教育。鼓励并组织残疾人工作者积极参加各类别、各层次的学历教育,加快更新知识结构、提高学历水平,增强胜任本职工作的素质和能力。
(四)参观学习。积极创造条件,组织残疾人工作者赴境外和省内外参观学习,了解掌握省内外残疾人事业发展状况,更新思想观念,学习先进经验,拓宽视野和工作思路。
(五)其他形式培训。继续开展以会代训、召开现场会、举办研讨会、论坛等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干部教育培训,与岗前培训、在职培训、学历教育和参观学习相互结合、相互补充,增强培训实效性,形成生动多样的教育培训局面。
六、主要措施
(一)各级残联要充分认识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干部培训作为加强残联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及时研究解决培训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经过培训残联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大幅度提高。
(二)要根据《甘肃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和本规划的要求,制定干部教育培训五年规划,并争取将其纳入当地党政干部培训总体规划,统筹安排,统一组织实施。要依托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等培训机构,充分利用残联综合服务设施,有计划、有成效地开展残联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三)要按照以人为本、按需施教的方针,坚持学习与实践相结合,加强规划,针对不同培训对象开展分级分类培训。
1.省残联负责指导全省残疾人工作者的教育培训,重点抓好市(州)残联领导班子成员、县(区、市)残联主要负责人、优秀残疾人领导干部和省级专门协会负责人的综合培训。省残联各业务处室,结合年度业务工作重点任务,对市(州)残联分管领导和中层业务骨干进行业务培训。
2.市(州)残联负责指导全地区残疾人工作者的教育培训,重点做好县(区、市)残联副理事长、业务骨干、乡镇(街道)残联理事长和专门协会负责人的教育培训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培训重点乡镇(街道)残联残疾人专职委员。“十一五”期间,对以上人员轮训两次以上。
3.县(区、市)残联负责本级残联干部、乡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和重点村(社区)的残疾人协会主席、残疾人专职委员培训。培训要突出重点,强调实用性,坚持定期开展,每年至少轮训一次。
4.乡镇(街道)残联负责村(社区)残疾人协会主席、残疾人专职委员的培训,重点开展岗前培训和在职培训,定期进行轮训,每年每人培训不少于5天。
(四)加大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要建立健全干部教育培训考核评估制度,对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全程监督,提高教育培训工作水平,推动教育培训规划的贯彻落实。
(五)根据本地教育培训情况和不同培训对象,收集整理或编写学习培训教材。教材要突出思想性、针对性、实用性和创新性,紧密联系本地残疾人工作实际。省残联将修改完善《残疾人工作者政治理论读本》和《基层残疾人工作手册》,加强培训教材整理、编写工作。
(六)保证干部教育培训经费投入,要将培训经费列入同级财政经费预算,比例占事业费的3%–5%,保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