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残疾人就业促进“十三五”实施方案
一、背景
“十二五”期间,在国家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中国残联的有力指导下,在省直有关部门的通力协作下,我省通过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完善残疾人就业保护和就业促进政策措施,实施残疾人百千万就业扶贫工程,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使残疾人就业状况明显改善,就业渠道不断拓宽,就业规模稳步扩大。但是残疾人就业总体状况与残疾人就业需求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残疾人就业收入与社会平均水平相比明显偏低,残疾人就业环境有待改善,就业年龄段内未就业残疾人所占比例依然较大。
“十三五”期间,在全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大背景下,我省就业总量压力将持续存在,结构性矛盾进一步凸显,由此导致残疾人就业形势更加严峻。为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千方百计促进残疾人就业增收,依据国务院《“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和《甘肃省“十三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制定本方案。
二、任务目标
以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中未就业的残疾人为主要对象,扎实做好残疾人就业促进、就业培训和就业服务工作。
(一)为5万城镇残疾人免费提供职业技能培训,着力提高就业能力,实现城镇新增残疾人就业1万人。
(二)为10万农村残疾人免费提供实用技术培训,帮助其掌握一技之长。
(三)提升残疾人就业服务能力。有就业创业需求和能力的城乡残疾人普遍得到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岗位推介等服务。
三、主要措施
(一)完善政策,拓宽渠道,促进残疾人多种形式就业。
1.依法推进按比例就业。建立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公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公示和各级党政机关残疾人公务员实名统计等制度。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等七部门关于落实中组部等七部委<关于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意见>的通知》,推进用人单位岗位开发,促使用人单位依法安排残疾人。加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按比例和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单位的奖励力度。各级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要率先招录残疾人。各级党政机关中的非公务员岗位(科研、技术、后勤等),要积极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依法与残疾职工订立劳动合同,保障其合法权益。到2020年,所有省级党政机关、市级残工委主要成员单位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落实《甘肃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切实发挥保障金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
2.稳定发展集中就业。落实残疾人就业税收和城市建设与公用事业收费优惠政策,对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单位实施行政性事业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减免。加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的投入,扶持其稳定发展。推动各级政府制定优先或定向采购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产品和服务目录。扶持安置、带动残疾人就业能力强的残疾人集中就业龙头企业,打造一批残疾人集中就业知名品牌。探索建设残疾人文化创意产业基地。
3.鼓励扶持自主创业、灵活就业。落实国家发展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政策,加大对“互联网+”“文化+”就业、居家就业、社区就业、灵活就业等适合残疾人的新就业形态的扶持力度。探索建立残疾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在创业项目、创业培训、启动资金、后续发展资金筹集等方面,为残疾人创业者提供个性化服务。及时了解和掌握市场新兴行业和企业信息,鼓励引导各类互联网企业为残疾人提供就业岗位或以众包服务等方式,帮助残疾人网络就业。通过在设施设备、网络费用补贴等方面帮扶残疾人实现网络创业。积极开发社区便民服务、居家服务岗位,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城市便民服务网点免费或以低价承租方式优先提供给残疾人经营。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给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扶持有一定基础的残疾人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项目。
4.全面推进辅助性就业。加强部门协调,确保各项辅助性就业扶持政策落到实处。开展为辅助性就业机构提供劳动生产项目企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抵扣政策试点,扶持一批残疾人辅助性就业示范机构,鼓励更多企事业单位参与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到2020年所有县(市)应至少建有一所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基本满足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的就业需求。
5.帮扶农村残疾人就业增收、转移就业。统筹培训资源,为农村贫困残疾人免费提供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农村残疾人种植、养殖、手工加工等技能水平,使之掌握一技之长;开展一人一策精准帮扶,帮助残疾人参与“种养加”及设施农业项目,实现就业增加。加强城乡劳动力资源信息对接与就业服务,做好农村残疾人劳动力转移就业。
6.大力发展盲人按摩业。依托各类盲人培训机构及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盲人接受保健按摩师技能培训,确保培训质量。加大对农村和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培训扶持力度,对就业年龄段有就业意愿的盲人做到“应培尽培”。健全盲人医疗按摩继续教育制度和工作机制,采取集中授课、网络远程、函授、学术交流等多种形式,全面实施盲人医疗按摩继续教育制度。“十三五”期间,全省培训盲人保健按摩人员不少于500名,争取在全省建立2家盲人医疗按摩、保健按摩规范化实训基地。
规范盲人按摩行业管理,严格执行盲人医疗按摩资格认证、证书管理、执业备案、继续教育、职称评审制度。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复机构、敬老院和社区服务机构开发盲人医疗按摩岗位或购买服务,鼓励社会力量设立集中安排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就业的医疗机构,解决盲人医疗按摩人员执业问题。鼓励和扶持盲人按规定开办保健按摩或医疗按摩所,以创业带动就业。鼓励、扶持盲人和社会力量开办保健按摩机构,集中安排盲人按摩人员就业。推动盲人按摩规范化、品牌化发展。
(二)加大职业培训力度,提升残疾人就业能力。
1.加大职业培训服务力度。各级政府培训机构要将有就业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残疾人列为培训对象。加大就业资金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残疾人职业培训的投入,对城乡残疾人参加职业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补贴,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按规定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2.实施残疾人职业能力提升计划。统筹利用各类职业培训资源,对有就业创业愿望、具备就业创业条件的残疾人,依据残疾类别、残疾等级、性别、年龄、学历等进行分类,了解掌握每个人的培训需求,研究确定培训方向和内容,抓好就业创业技能培训。配合用人单位,根据岗位要求,有计划地组织实施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依托全国残疾人就业创业网络服务平台和各类网络服务平台,开展面向各类残疾人的远程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提升残疾人职业技能。
3.加强各级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建设。依据国家职业培训基地建设规范和评估标准,建立对基地的认证、考核和评估机制,实行准入和退出机制。进一步完善对基地的扶持政策,切实发挥基地作用。采取社会化合作方式,依托高校、科研机构和社会组织,开展与残疾人职业培训相关的研究、教学、评估、信息发布等工作,为残疾人职业培训提供技术支持。
(三)转变服务方式,提高残疾人就业服务水平。
1.强化就业服务机构职能,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也要将残疾人列为重点服务对象,免费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针对性就业服务。建立健全就业困难残疾人就业援助长效机制,做到政策宣传到位,帮扶服务到位,确保零就业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至少有一人实现就业。
2.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服务。依托各级各类人力资源机构、职业培训机构,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残疾人岗位提供、职业培训、职业指导、职业能力评估等服务,广泛吸纳社会力量参与残疾人就业服务,创新残疾人就业服务供给机制和方式,提升残疾人就业服务社会化、专业化水平。依托各级各类人力资源市场,组织开展残疾人就业专场招聘活动。
3.加大残疾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力度。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密切与残疾人大中专毕业生所在学校的联系,提前介入掌握每一名毕业生的基本情况和需求,实行“一生一策”、“一对一”就业创业服务,帮助毕业生了解就业形势,落实扶持政策,做到“不就业、不脱钩”,确保应届残疾人大中专毕业生当年就业率达到60%以上。
4.加强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实名制信息管理。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加强实名制管理,确保就业年龄段残疾人的信息数据应录尽录;完善季度年度通报制度、目标责任制度、季度更新制度,推动实名制统计管理规范化、常态化。加强系统管理员队伍能力建设,通过举办系统管理人员操作技术培训班,并通过送教上门、分片指导开展社区管理员培训等方式,不断提高实名制统计管理系统信息采集、录入、统计、分析的质量。对信息数据实行动态监管,定期核查,做好与《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与需求专项调查数据》比对工作,确保数据口径一致,真实有效。
5.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能力建设。按照国家残疾人就业服务标准,细化我省残疾人就业服务,进一步规范残疾人就业服务内容和流程,加快推进市、县两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依托各类社会资源,采取多种形式,对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普遍开展专项业务能力提升培训,打造一支专业化的残疾人就业服务队伍,完善社区就业指导员培训课程,提升培训质量。
6.做好全国残疾人就业创业网络服务平台推广使用。建立平台管理员队伍。做好信息采集、录入、统计和上报工作,确保数据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利用平台做好职业介绍、远程培训、产品推介、政务服务、培训众包等各种服务。
7.探索建立残疾人职业能力建设制度。依据国家残疾人职业能力建设相关政策,探索建立我省残疾人职业能力评估鉴定体系。到2020年,省就业服务中心和地市级就业服务机构均能建立职业能力评估室。
8.组织全省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举办甘肃省第六届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组团参加全国第六届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暨第三届残疾人展能节。
9.加强残疾人就业维权服务。强化部门间协作,加强残疾人平等就业的制度保障。依法开展就业执法活动,严厉打击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切实维护残疾人劳动保障权益。
四、检查监督
(一)各地要依照实施方案,因地制宜制定具体计划,明确责任,落实任务指标,逐级建立监督检查考核制度。
(二)各地要认真做好各项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确保各类统计信息及时、真实、有效,省上将组织检查抽查。
(三)各地要按年度开展检查评估,督促落实。省上相关部门将组织中期检查和终期评估,并建立通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