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乐县残联组织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坚决扛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5月30日,县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张标昌同志主持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会议领学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并进行了学习交流。
《规定》共5章25条,主要规定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内容、方式以及监督追责,明确了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主要原则、责任内容、责任落实以及监督追责情形,涵盖了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以及制度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在学习交流时,县残联主要负责人强调,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作风建设紧紧抓在手上,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推进县残联党风廉政建设,要充分发挥“代表、服务、管理”职能,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密切联系残疾人,想残疾人所想,急残疾人所急,真真切切把党委政府的关心关怀传递到每一位残疾人心中,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推进全县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