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池县残联对2017年取得优异成绩的残疾人运动员进行了集中奖励
为激励残疾人发扬自尊、自信、自强、智力的精神,鼓励残疾人重复发挥体育特长,激发更多的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热情和潜能,促进我县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按照《华池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华政发[2017]21号)文件规定,对在“2017年全省残疾人青少年田径锦标赛”上取得优异成绩的我县残疾人运动员张妙、丁仲燕、赵婷3名优秀运动员,按照金牌3000元、银牌2000元、铜牌1000元的标准进行了奖励,其中运动员张妙获得金牌1枚、银牌2枚,奖励7000元;运动员丁仲燕获得金牌1枚,奖励3000元;运动员赵婷获得银牌2枚、铜牌1枚,奖励5000元;
来源:华池县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