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实行“跨省通办”
从刚刚结束的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民政部、中国残联下发《关于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的通知》,规定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实行任意地申请、户籍地审核审定及发放的形式:申请人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任何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设立的残疾人两项补贴受理窗口提出,不受户籍限制,实现“跨省通办”。受理地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需提供的材料,及时将申请信息录入全国系统,并在3日内推送至业务属地(即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补贴受理窗口,业务属地为申请人远程办理认定程序,简化申请受理环节,全面落实“最多跑一次”服务模式,提升“跨省通办”服务水平。
我省与全国同步,4月15日起试运行,4月22日起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