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残联党组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有关规定
图为会议现场
2015年11月27日,省残联党组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印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和省委办公厅印发《甘肃省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试行)》,党组书记、理事长华文哲主持会议,党组成员、巡视员张恩和,党组成员、副理事长蒋录基、杨润泉,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吴小萍,副巡视员李少惠、仲荣海出席会议并分别结合各自分管工作,就贯彻落实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有关规定作了专题发言。参加会议的41名县处级干部紧密结合各自工作实际作了专题发言,就贯彻落实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有关规定谈了自己的体会和打算。
党组书记、理事长华文哲在会议结束时强调指出:各位会领导的发言紧扣主题,深入思考,有高度、有深度,针对性强,操作性强,充分体现出班子成员在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新形势下,对残疾人事业和各自分管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深远谋划;各位县处级干部,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精心准备,深入思考,提出了具体打算、保障措施和工作建议,有思想、有新意、有力度,充分体现了省残联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队伍的良好素质、政治自觉、思想境界和责任担当。并就贯彻落实好中央《规定》和省委《实施细则》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意义。中央制定出台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是在党的事业发展进入新阶段、全面从严治党呈现新气象的形势下进行的,对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着力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央《规定》和省委《实施细则》通过严明“下”的情形、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工作责任,使广大干部知所趋、知所止、知所畏、知所守,对于建设风清气正的干部队伍,营造“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必将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
二要深入理解省委《实施细则》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从实际情况来看,贯彻落实省委《实施细则》的重点是如何落实好“问责追究”和“不适宜担任现职调整”。各部门各单位县处级干部要抽时间继续认真研读中央《规定》和省委《实施细则》,深入理解能上能下的精神实质、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新精神新要求上来,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三要加快研究制定省残联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长期以来,由于大环境影响,省残联系统干部选拔任用中也存在能上不能下的现象,干部队伍“出口”不畅,能者“上”不去、庸者“下”不来。为官不为、得过且过、纪律涣散、团团伙伙、不敢担当、不负责任、慵懒散拖等省委《实施细则》明文规定必须“问责追究”和“调整现职”的现象,不同程度、不同范围存在。解决目前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当务之急是让中央《规定》和省委《实施细则》在省残联落地生根,尽快建立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树立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使那些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干部真正感受到“下”的压力。要对照中央《规定》和省委《实施细则》,以及大家发言中提出的好建议好做法,紧密结合省残联实际,尽快研究制定省残联系统干部能上能下具体操作办法,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好中央《规定》和省委《实施细则》。
来源:省残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