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求实 攻坚克难 着力推动康复事业科学发展
创新求实 攻坚克难 着力推动康复事业科学发展
省残联副理事长、省康复中心医院院长华文哲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科学发展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最新成果,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是指导党和国家全部工作的思想武器。”认真学习这一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对于着力推进我省残疾人康复事业科学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用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化康复事业的新认识
用科学发展观推动康复事业的全面发展,要克服陈旧的思想观念,优化传统的治疗方式,从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康复需求入手,以全新的认识,开放的视野,站在新的起点上,全面审视康复事业的未来发展方向和目标,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实现康复理念的新认识、新转变。一是由政府职能部门主抓向全社会齐抓共管转变。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建设和管理向多层次,全方位拓展,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的建设也应逐步完善,要把康复工作摆在科学发展这一大局下来认真思考,全新谋划,促进残疾人康复事业与社会建设和管理同步发展。二是由残联主导专业康复医疗机构向社会化康复机构齐头并进发展转变。我省共有残疾人187.1万人,其中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接近120万人。但全省现有的康复机构已不能满足残疾人期盼康复医疗的矛盾日益凸显。在康复机构建设中,应坚持以政府投资为主导,吸收社会资本,在农村边远地区合资合作兴建专业康复机构,形成社会融合,多方参与,为残疾人提供安全、快捷、方便、高水平的康复服务的良好局面。三是由传统康复向由现代康复技术与高科技康复设备引领的中西医、康复三结合的多元化康复模式转变。康复医学作为一门为残疾人医疗救治提供服务的科学,已经成为人类社会最重要、最活跃的科学之一,它是人类自我改造,自我智慧的结晶。在残疾人康复治疗中,除坚持传统的医学手段外,应广泛借鉴和运用现代医学科技知识和技术,包括对残疾功能准确评价的智能化与传统医疗的推拿按摩技术多元化治疗方法,进行救治。近年来,省康复中心在这方面进行积极探索,成效显著。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明确指出“支持开展残疾人康复科学技术研究和运用,提高康复质量和水平。”这不仅为残疾人康复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撑,而且开辟了现代康复医疗技术的广宽空间。
二、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拓展康复事业的新路径
康复事业是一项以人为本为价值导向的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残疾人康复事业,是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必然要求。目前,我省基层康复机构服务不统一、不规范,在服务范围、种类、标准、设施、人才配备等方面还存在着不可忽视的问题。因此,建设设备先进、人才聚集、管理规范的标准化基础康复机构,提供就近、就便、安全、廉价的为康复患者提供康复服务,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拓展康复途径,提高康复质量和水平的十分有效的手段。
首先,要建设高标准的省级康复机构。省康复中心、听力语言康复中心和辅具中心是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的权威性、科学性康复机构。要适应残疾人康复事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建设,规范化运作和管理。同时,要加强集康复教学、康复医疗、康复科研、假肢矫形器装备和临床医疗为一体的多功能、综合性康复医疗和服务机构建设,使其充分发挥在全省康复工作中的龙头作用,辐射和带动基层康复工作上档次、上水平。
其次,要建设标准化的市级示范性康复机构。要坚持省级康复机构和市县级康复机构建设并举的原则,把已建成的兰州、白银等14家康复中心建成省级示范康复中心,引领辐射其它市州和县级康复机构步入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之中。同时,要积极探索构建农村乡镇、城市社区康复站和残疾人托养中心的模式。我省是经济欠发达省份,加之地域狭长,要实现康复机构全覆盖,康复服务零距离,面临的困难很大,任务艰巨,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分类指导,层层推进。根据各县区人口数量和残疾人比例,选择在中心区域建立康复机构,以集中连片的形式实施康复服务,防止重复建设,力戒图形势,走过场。切实把基层康复机构建在患者家门口,既方便患者就近接受康复治疗,又能减轻他们的家庭负担。
第三,要以政策保障“两个体系”建设。“十二五”期间国家将继续加大残疾儿童救助“七彩梦行动计划”和彩票公益金康复项目的实施。要坚持普惠和特惠政策相结合,制度落实和专项资金安排相结合,重点保障和特殊扶助相结合的原则,用好用足用活政策,使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充分体现政策效应。继续完善和扩大残疾人康复医疗项目纳入城乡医保报销范围的同时,对重度贫困残疾人的基本康复医疗和辅助器具的选配项目也要纳入基本医疗报销和救助范围。特别是农村的新农合,新农保保障政策要到位,从根本上实现城乡残疾人医疗救助全覆盖,使党和国家提出的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政策措施落实到实处。
第四,要以人才撑起康复事业长足发展。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大力培养家庭开发技术人才的目标能否实现,关键取决于能否培养、聚集一批热爱康复事业,具有优良素质的康复人才队伍。康复人才的选拔和培养要采取面向医学院校选聘应届毕业生;从市县级医院为康复机构选调;举办各级各类培训班和对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岗前培训等多种途径,为基层培养和选拔一批留得住、用得上的康复人才。在农村和边远山区要对乡村医生进行简便易行、经济适用的康复技术培训,建立一支素质优良、业务精湛的康复骨干队伍,使之活跃于残疾人的家庭炕头,使残疾人的基本康复保障服务不出村,不离乡。
第五,要有重点的开设康复家庭病床。残疾康复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康复训练更不能零敲碎打。因此,开设家庭康复病床是实现康复无障碍,服务零距离的重要环节。各级残联要有计划,有重点的开设一批康复家庭病床,由经过康复实用知识和技能训练的家长和亲属对残疾患者进行日常康复服务;社区康复骨干定期上门对康复疗效进行指导、评估,并适时修订康复计划。近几年,省听力语言康复中心创办了听力障碍儿童家长学校,培养了一批家庭康复骨干,受到残疾患者家长的好评,吸引了更多的家长接受培训。听力语言康复中心要认真总结经验,丰富教学内容,扩大家长学校的办学规模,切实为有听力障碍的儿童提供零距离康复服务。
第六,要营造良好的康复舆论环境。宣传党和政府的康复政策,普及康复知识,是党的宣传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目前康复政策宣传,康复知识普及的薄弱环节,要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在全社会大力宣传党和政府的康复政策,普及康复知识,残疾预防知识和早期干预以及康复训练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要把宣传康复政策、普及康复知识,纳入各级政府社会事业发展的规划之中,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在全社会形成人人熟悉党和政府的康复政策,关心残疾人康复事业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构建康复事业的新机制
惠及残疾人,造福残疾人,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探索出一条让残疾人得实惠,共享康复实践成果的科学发展之路,实现残疾人康复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首先,要创新康复保障服务体系。全省从上到下要建立健全残疾人工作网络。省残联要指导市县级残联职能部门,对残疾人的康复需要全面调查摸底,为他们建档立卡,对建有档案材料的残疾人康复需求的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农村卫生组织和城市社区卫生部门,使残疾人康复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实现康复服务进家庭。各市州残联要善于做好组织、协调和联络工作。定期组织筛查,制定康复年终目标责任书,健全康复救助制度,推动残疾人康复保障服务体系真正落到实处。其次,要创新康复联动体系。残疾人康复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地方财政、教育、卫生、民政、残联等政府职能部门和康复医疗专业机构等方方面面。各级残联要发挥主导作用,积极主动地推动政府各部门形成康复保障和服务合力,实现医疗康复资源共享。如对辅助器具适配要坚持“以辅具适配为主,产品配发为辅”的原则,对受助对象做到无缝对接。对患白内障的患者实施复明手术,除省康复中心派出医疗队巡回手术外,市州和县级残联可直接提出申请,由省残联派出医疗队进行集中连片开展复明手术。通过联动体系的建立,使康复医疗运行流程更加顺畅,服务更加及时有效。再次,要创新康复管理监督体系。加强康复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工作是健全完善保障和服务两个体系的有效途径。省残联要加大对残疾人康复项目经费的监管力度,要做到单独设立帐号,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通过管理和监督体系的创新实践,有效实现康复项目和康复服务质量的有机结合。要严格落实我省对乡村和社区残联专职干部、康复骨干每月发放补助津贴的政策。目前,有的市州每人每月分别达到250元至300元,有效调动了工作积极性。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要建立健全残疾人专职干部津补贴稳步增长机制,稳定基层康复管理人员和康复人才队伍,形成有人管事,有人干事的良好局面。要创新康复维权体系。让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是让残疾患者生命更有尊严,更有价值的最高追求目标,是党和政府赋予残疾人的神圣权利。帮助残疾人康复是各级残联和残疾人工作者肩负的重要使命。残疾人有着追求美好生活的梦想,有享有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有渴望共享改革成果的强烈愿望。各级残联要对康复项目实施情况,康复医疗安全质量和服务水平,采取问卷调查残疾患者满意度动态检查督促,追踪落实等措施,加强业务指导、评估考核,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真心实意地为残疾人着想,设身处地地维护残疾人享受康复的合法权利,将实践中探索出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践成果,建立为长效机制,充分利用一切政策、方法和措施,创新思维,攻坚克难,扎扎实实推动残疾事业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