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08号)《关于做好2022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2〕284号)精神,直属事业单位甘肃省残疾人职业教育和就业服务中心、和甘肃省听力语言康复中心面向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公开招聘4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和专业详见《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列表》(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完全一致。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8月4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8月4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一)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
(三)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四)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等其他情形的。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请登录官网(//www.smework.com)或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gansu.gov.cn/)“人事考试”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列表,认真阅读公告内容及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查阅《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列表》(附件1),详细了解有关信息,确定报考岗位。
(二)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参加甘肃省2022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集中统一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为2022年8月11日(星期四)09∶00至8月14日(星期日)18∶00。
报考人员需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站(http://ks.rst.gansu.gov.cn),进入“网上报名”栏目,点击“甘肃省2022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上传经“照片处理工具”软件审查后自动生成的照片,照片上传成功后无法修改。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并且符合选报岗位的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网上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如对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请直接与各招聘单位联系;报名技术咨询,请与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联系。
相关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最后部分。
2.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聘单位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可于2022年8月11日(星期四)9∶30至8月15日(星期一)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提交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截止2022年8月14日(星期日)18∶00以后,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如报考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因审查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4.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入缴费页面,按规定缴纳笔试报名费150元,缴费时间为2022年8月11日(星期四)9∶30至2022年8月16日(星期二)18∶00。缴费成功后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规定报名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报名信息修改。为确保考试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期间,报考人员仅可申请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是报考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报考人员身份证号码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不予更改。
报考人员申请更改报名信息,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附件2),到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1415号劳动大厦)审查、修改。
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受理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14日(星期日)12∶00,逾期不予受理。
6.网上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2022年9月13日(星期二)9∶00至2022年9月17日(星期六)9∶00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站(http://ks.rst.gansu.gov.cn),打印准考证(A4纸),并妥善保管。
三、笔试
(一)笔试时间和科目
9月17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50分。笔试参加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组织的2022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具体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s://rsks.class.com.cn/)。
笔试开考比例原则按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不低于1:3;不足1:3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笔试地点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显示为准。考试当日,应试人员应按照《准考证》标明的考点地址提前熟悉具体交通路线,避免耽误参加考试。
(三)证件要求
考试当日,应试人员必须携带网上打印的纸质《准考证》原件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含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遗失的,应于考前至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四)净化笔试考务环境
考试过程中考务组织部门将协调公安、无线电管理等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净化考试环境。对制作假身份证骗取考试资格、发送无线电信号进行高科技作弊等行为,进行有力查处打击。各考点应对所有进入考场的应试人员进行安检,凡发现携带高科技作弊器材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考试结束后,由专业机构进行试卷雷同检测,被甄别为雷同试卷的应试人员,组织考试的机构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应试人员,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作出违纪违规处理。
(五)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10月21日前,在官网公布笔试成绩,供应试人员查询。
四、资格复审
(一)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及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对不能提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笔试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二)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提供近期2寸免冠白底彩色正面证件照3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免费申请)、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有工作单位者还需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留学回国人员须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三)复审时间和地点,在官网发布通知。
(四)对资格复审后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试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由本人签字领取。《面试通知书》保存至体检环节。
五、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向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时通知。
(二)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其中未达到1:3开考比例的,可采取降低面试比例的方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但不得低于1:2,且面试后最终总成绩不低于60分,方可进入体检环节。未达到1:2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因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或放弃资格形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三)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实行百分制。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应变能力。个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过程录音录像。
六、总成绩确定
(一)笔试平均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公式为:最终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总成绩出现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排名为先。
(二)最终总成绩公布:应聘人员最终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在官网公布。
七、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复检在兰州市内三甲综合医院进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人员只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考生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体检时间、地点通过电话方式通知考生,统一体检。
体检过程中因有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调阅档案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有工作经历的,须到其原单位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或本人放弃考察资格者,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公示及之后的环节出现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十、备案及聘用
对公示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经党组研究确定并报省委组织部备案后,各招聘单位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按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办理档案迁转等手续。
十一、注意事项
(一)疫情防控要求
1.应试人员须做好考前自我健康管理,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密切关注所在考区疫情防控温馨提示。考试当日,省直考区应试人员须提前90分钟到达考点,进行“一扫四查”入场核验,即扫“小兰帮办”,查核酸测温(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或电子版均可,须在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且现场检测体温正常(<37.3℃),查有效期内身份证件原件(含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查纸质准考证,查考试当日“甘肃省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2.按照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要求,“甘肃省健康码”异常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报考人员,须按人员来源地风险等级,严格落实相应的集中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措施,并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符合条件的须于考前按程序转码。
3.应试人员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并全程佩戴。在参加考试过程中如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考试结束后应尽快开展新冠核酸检测,并将结果及时上报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4.应试人员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其他事项
1.招聘工作全程在机关纪委监督下进行,接受广大考生和社会监督。
2.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
3.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除报名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外,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4.本公告由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甘肃省残疾人职业教育和就业服务中心:0931-8836555
:0931-8415326
甘肃省听力语言康复中心:0931-6839579
人事处:0931-8410048
机关纪委监督电话:0931-8803591
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0931-4670278
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0010370
附件:1.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列表
2022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