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康复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甘肃省康复中心始建于1991年,是由省编委批准成立的全省唯一一家集康复与医疗为一体的多功能、综合性康复医疗服务机构,为全国首家三级甲等康复专科医院、省级三级残疾人康复中心;是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全国康复人才培训基地、全省卫生专业继续教育基地、兰州大学教学医院、兰州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省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我中心主要业务范围及宗旨包括:开展残疾人康复研究,康复医疗,康复技术骨干培训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我中心内设行政职能科室27个,业务科室33个,行政科室包括: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纪检监察室、人事科、医务科、护理部、科教科、财务科、宣传科、质控办公室、感染与公共卫生科、医保办、信息科、项目办、总务科、保卫科、药械科、采购办公室、社区康复科、分院综合办公室、分院动力科、合作医院办公室、医联体办公室、团委、基建办、病案室、工会委员会。
业务科室包括:低视力康复部、急诊科、门诊部、放射科、检验科、体检科、妇产科、听力康复科、视力康复科、外科、骨科、神经康复科、老年病康复科、儿童康复科、传统康复科、脊髓损伤康复科、康复治疗科、手术麻醉科、口腔科、综合内科、分院门诊部、鱼池口院区儿童康复科、白内障复明中心、盆底康复中心、疼痛康复科、心理康复科、消毒供应室、合作医院康复治疗一科、合作医院康复治疗二科(儿童康复科)、合作医院神经(脊髓损伤)康复科、合作医院综合康复科、中医按摩医院、功能检查科、胃镜室。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0个。
(三)直属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1年预算收入18371.13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2758.51万元下,增长17.67%。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920.6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4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19.19万元,其他收入12091.3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1年支出预算 18371.13万元,同口径比较较上年实际增加2758.51万元,增长17.67%,增长原因:一、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二、我中心本年新增在编人员12名援鄂人员致使人员开支增加,三、由于拓展业务需要适当加大自有资金开支。包括:
1.科学技术支出29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384.96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369.25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257.92万元。
5.其他支出33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5920.46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1年基本支出3578.64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374.62万元,增长11.69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我中心2021年新增在编人员12名,相应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都有所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 2342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2053.4万元,增长711.5%%,我中心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隶属省残联,肩负着残疾人康复使命,同时我中心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16年印发并实施的《“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制定实施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的指示。加大符合条件的低收入残疾人项目救助力度。
1.保障运转经费 2个,主要是:省康复中心“复明13号”流动眼科手术车项目、省康复中心业务费。
2.其他项目5个,主要是:设备购置费、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康复中心鱼池口分院物业费、残疾人康复就业创业及培训经费(残保金)、残疾儿童康复救助。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2021年我中心三公经费共计32万元,同比下降4.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03万元,下降3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0.33万元,下降1.09%。 我中心“三公”经费整体呈现下降趋势,我中心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重要指示精神,压减“三公”经费。
培训费12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2.33万元,下降16.26%,我省积极推动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落地落实,我中心积极响应压减一般性支出。会议费0万元,2021年预算未安排机关运行经费。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支出140万元。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1年本部门共有1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1年计划征收12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 8800余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800余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21209.9万元。其中:办公用房 19014.03平方米,价值3240.59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6辆,价值351.36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 13933.61 万元。2021年度我中新拟购置固定资产总额为 8800万元,主要为医疗设备、计算机设备、打印设备、空调、办公家具等,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
(五)重点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
2.项目概况:主要用于以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一是低视力残疾儿童600例,每例0.5万元,共计300万元,康复周期4个月。主要用于检查、诊断:检查视力,立体视,斜视检查,同视机检查,对比敏感度测定,医学验光,确定诊断;进行多维视觉弱视训练,红山,光栅,后像,多光谱治疗。二是脑瘫、智力、孤独症及听力儿童70例,每例1.5万元,共计105万元,康复周期6个月。主要用于粗大动作、精细操作、语言认知交往能力、感知能力、生活自理能力、社会交往能力、情绪行为控制等七大领域的初期评估,根据初期评估的结果,制定短期、中期、长期康复目标。随之提供符合患儿自身特点的个别化康复治疗方案,安排运动治疗、作业治疗、语言训练、认知训练、感觉统合训练、多感官训练、生活自理能力训练、音乐治疗、行为矫治等适合自身特点的治疗,采取个训与集体训练相结合等一系列的康复形式。三是肢体矫治手术残疾儿童10例,每例2万元,共计20万元,主要用于增强肌力、耐力、平衡、关节活动、步行、姿势矫正等康复训练和日常生活活动训练,并根据需要,装配辅助稳定关节、改善异常姿势、防止手术畸形复发等作用的矫形器,以巩固手术的疗效,达到改善运动功能。四是脑瘫、智力、孤独症及听力儿童65例,每例2万元,共计130万元,康复周期8个月。
3.项目立项政策依据:
(1)《国务院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20号),(2)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 甘政发〔2018〕62号) , (3).《省残联关于印发2020年为民办实事全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等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甘残联发〔2020〕9号) 。
4.项目立项必要性:我国残疾人事业从1949年新中国成立就开始了,残疾人工作、学习、生活就得到了党和政府的重视和关心,开展康复服务既满足了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需求,又为残疾人康复回归社会创造了条件。由于人们陈旧观念的影响,康复知识不够普及,基层康复工作者队伍专业知识欠缺及经费不足成为制约康复工作发展的瓶颈。而根据康复规律,0-7周岁是康复的最佳年龄,如果残疾儿童年龄超过7周岁,就丧失最佳的康复机会,如果对他们进行早期干预,将服务更多残疾儿童持续改善残疾儿童康复状况,促进残疾儿童全面发展。我中心通过不断规范健全项目运行流程以促进项目精准高效实施,切实做到为民办实事、惠民为民,使我省残疾儿童特别是贫困残疾儿童切实感受到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同时发挥康复救助业务工作的辐射带动作用,不断提升残疾儿童群体的生存、生活质量,减轻患儿家庭的负担,全面实现“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
5.实施主体:甘肃省康复中心
6.实施周期:八个月至一年。
7.实施计划:(1)根据项目下达任务制定具体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实施方案。(2)2021年2-3月开始实施对项目受助对象的筛查工作。(3)3月底完成对项目受助对象的纳入工作。(4)12月底全部执行完毕后并开展项目评估总结工作。
8.年度绩效目标:通过项目的实施,使残疾儿童功能状况显著改善,生活自理和社会融入能力显著增强,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能力和水平得到有效提高,残疾儿童及家属对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的满意度达到85%以上。逐步实现了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及可持续发展的共促、共进、多赢的良性发展局面。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0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2020年我中心认真组织项目实施,根据省政府督查室督导活动有关要求推进项目。
1.绩效目标管理。我中心全面完成各项目整体绩效目标。对下达任务的完成情况、实施效果、配套资金的使用及管理进行全面、科学、有效的动态监控。
2.绩效运行监控。我中心运用全面监控与重点监控相结合的方法对项目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监控。针对项目特点优化绩效跟踪的方式与流程,把绩效跟踪与加强当年预算执行相结合,不断完善项目绩效。并积极配合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开展绩效评价与检查。
3.绩效评价。按时下达任务并及时组织完成,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资金用途,项目实施方案等要求对受助主体的资格审查,对项目执行活动进行严格监督管理。
4.结果应用。
(1)2020年为民办实事项目
智力障碍与孤独症、脑瘫康复救助项目下达任务数90例;肢体(脑瘫)康复救助项目下达任务数10例;低视力康复救助项目任务下达320例。
(2)2020年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
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1632例,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32例。
(3)2020年残疾人事业发展(中央彩票公益金)儿童康复救助项目。
视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200例;脑瘫智障残疾儿童康复训练192例,听力残疾儿童训练16例。
脑瘫、智力障碍与孤独症儿童康复救助项目的成功实施,使受助患儿100%得到了及时有效康复治疗,患儿康复好转率超过90%,全体患儿的生活技能和社会适应能力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提升,部分患儿经过康复治疗后回归学校,患儿家长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实施的好评率达到98%,社会群众对救助工作的开展也给予了高度评价。肢体残疾(脑瘫)儿童矫治手术救助工作通过手术及后续康复治疗的患者,康复有效率100%;患儿原有的残疾肢体得到了明显改善,使患儿生活中的日常需求得到不同程度的满足,也减轻了家长心理和家庭经济负担,家长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实施的满意率达96%以上。在低视力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实施中,低视力康复科针对不同患儿情况,制定个体化的治疗方案,在康复的低视力患儿中患者康复治疗有效率达到100%,治愈率达到90%以上,大部分患儿视力从0.1、0.2提高到0.8、1.0,能顺利进入学校随班就读,进行日常的生活、学习。同时也减轻了家长的心理及经济负担,大大改善了他们的生活水平和质量,获得患儿及其家长的众多好评。白内障手术完成 ,为许多受白内障困扰的患者带去光明,使患者重返光明,增强患者独立生活能力,患者满意度达到95%以上。
(二)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7个,涉及财政支出24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6个,涉及财政支出2342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1个,涉及财政支出140万元。2021年本部门及所属1个预算单位纳入部门(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省级财政部门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残疾人事业:反映政府在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住房公积金。
科学技术支出:反映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上年结转:指上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费用。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甘肃省康复中心
2020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