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州)、甘肃矿区残联:
根据国家人事部、卫生部、中医药管理局和中国残联《关于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残联教就字〔1997〕103号)和《省人事厅、省卫生厅、省残联关于转发中残联等四部(局)〈关于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甘残联教就字〔1998〕2号)及《关于贯彻实施〈盲人医疗按摩管理办法〉的意见》(残联发〔2010〕9号)要求,今后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将采取先考后评的方式进行。为做好2015年全省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及报送时间
(一)甘肃省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拟于2015年第四季度进行评审工作。
(二)请各地务必于2015年8月30日前将评审材料报送省盲人按摩指导中心。
- 推荐条件
(一)具有《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从事医疗按摩资格证书》。
- 符合(残联教就字〔1997〕103号)和(甘残联教就字〔1998〕2号)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 取得国家(省级)继续教育学分10分。
(四)全民、集体、个体经营的盲人按摩医院、门诊部及诊所等医疗机构从业的盲人医疗按摩人员。
三、报送材料内容
(一)医疗按摩师(士)
1、国家人社部统一制发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贴2寸彩色免冠照片)。按照要求填写并分别加盖市(州)、县(市、区)人社局(职改办)、卫生局、残联印章。
2、《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简表》25份。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工作单位、当地人社(职改)、卫生、残联等部门印章(其中3份必须加盖原印章,其余可以复印,并同时报送电子版)。
3、学历证书、任现职资格证书(晋升按摩医师和主治按摩医师提供)、身份证、二代残疾人证、奖励和获奖证书、工作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由人社部门审验盖章);近期彩色小2寸免冠照片2张。
4、个人工作总结1份(1000-1500字,宋体,标题3号,正文4号,单倍行距,A4纸打印)。介绍本人工作经历及任现职以来的工作成绩和业务能力;须经本人单位或当地残联审查,并加盖印章。
5、继续教育学分证书(通过培训获取、暂不需提供)。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
6、任现职以来的所有培训证书复印件1份。
7、市(州)人事(职改)部门委托函1份。
(二)主治医疗按摩师
1、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医疗按摩师)任职以来有代表性的著作或论文一篇,且必须在省级及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或在全国、全省学术会议上交流的论文。
2、其它材料与医疗按摩师(士)申报材料相同。
四、报送材料注意事项
(一)报送的评审材料字迹清楚,内容真实、完整,不得漏项;印章加盖清晰到位,相片粘贴合适牢固。
(二)报送的评审材料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规格、份数、时间及时报送市(州)人事(职改)部门审定。
(三)申报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评审材料排放顺序按编号整理装袋(档案袋),档案袋封面填写姓名、市州、职称级别,按材料编号顺序填写清楚材料内容,以便评审专家查阅。
(四)各市(州)残联要按本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完整地报送评审材料,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省盲人按摩指导中心联系,凡不符合要求或超过报送时限的,一律不予受理。
五、培训及考试
为确保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职称评审的严肃性,将严格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文件执行,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将由人事(职改)、卫生部门会同盲人按摩指导中心组织统一的《人体解剖学》、《中医基础》、《中医诊断》、《按摩学基础》、《经络学》、《腧穴》等考试,考试合格者发给合格证书。省盲人按摩指导中心负责相关考试科目的辅导,考试数目和辅导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 评审结果
由省残疾人联合会以正式函件形式通知各市(州)人事(职改)部门和市(州)级残联。
七、发证
经“甘肃省盲人医疗按摩专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初、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者,证书由省盲人按摩指导中心统一办理。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民主西路168号508室
联系人:王梅 张箫
联系电话:0931-8877750 传真:0931-8818066
电子邮箱:gsmram@163.com
附件: 填表说明
甘肃省盲人按摩指导中心
2015年5月11日
填表说明
所有表格中属于单位和个人填写的项目均不得空项,没有的项目填“无”。各表格填写的项目内容必须与证件一致,不得简写,不得有错别字,所上报的表格一律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内容要真实,字迹要清晰,加盖的印章复印无效。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此表到当地人社(职改)部门领取或购买。
1、封面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填医疗按摩师(士)或“无”,评审任职资格填写医疗按摩师(士)、主治医疗按摩师。
2、认真阅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第1页、第2页、第3页、第9页、严格按照要求填写。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参评资格。
3、第10页“基层单位意见”一栏由申报人的工作单位或当地残联填写、盖章;“呈报单位意见”一栏由当地卫生局、人事(职改)部门填写、盖章。
二、《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简表》25份。此表在当地人社(职改)部门网站下载(或者人社部门购买和领取),同时上报电子版。
1、“简表”填写不得空缺,没有的项目填“无”。
2、内容真实、完整,不得漏项。
3、需经推荐单位审查核实,加盖当地残联、人社(职改)、卫生局公章。
三、《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业审查登记表》,此表从当地人社(职改)部门网站下载,由市(州)残联统一填写、盖章,同时报送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