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残联2015年度部门预算公开的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省残联是中国残联的地方组织,是残疾人自身代表组织、社会福利团体和事业管理机构融为一体的人民团体,具有“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开展各项业务和活动,直接为残疾人服务;受省政府领导,具有政府行政职能,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
二、2015年收支预算
2015年省残联预算收入27,913.92万元,其中:经费拨款26,613.92万元;专项收入1,300万元。
2015年省残联预算支出27,913.92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61.82万元;项目支出24,552.1万元。
三、2015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
2015年省残联“三公经费”139.6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7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133.9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省残联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4年基本持平。
1. 201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 2015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3. 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