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甘肃辖区报名工作的通知
甘盲医考办〔2015〕1号
各市(州)、甘肃矿区残联:
根据《2015年全国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委员会公告》、《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以及全国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委员会工作会议精神,为切实做好我省2015年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及初审时间
2015年5月18日至2015年6月26日。
(二)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持相关材料到报考人员户籍所在地或从业医疗机构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残疾人联合会现场报名,并填写《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报名申请表》。设区的市级残疾人联合会负责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并同时在全国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考务管理信息系统上完成相关信息录入工作。
(三)报名复核时间
2015年6月27日至2015年7月16日,由省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盲考办”)完成本辖区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复核工作。
(四)报名结果公示时间
2015年7月17日至2015年7月23日,由省盲考办完成报名复核通过人员的公示工作。
二、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报名的条件
报考人员应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盲人:
1.取得国家承认的正规院校颁发的医疗按摩中等专业(或与推拿按摩相关医学中等专业)及以上学历的。
2.没有相应学历,但于2009年9月1日前在医疗机构中连续从事盲人医疗按摩活动2年以上不满15年的。
3.申请参加计算机化考试试点的报考人员,除具备以上报考条件之一外,还要具备基本的计算机应用水平。
三、报考人员应提交的材料
(一)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包括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无效、临时身份证有效)、军官证(或文职干部证、士兵证)。
(二)本人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视力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医疗按摩专业或与推拿按摩相关医学专业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无学历报考人员还需要提供从业医疗机构出具的连续从事盲人医疗按摩活动2年以上的证明以及从业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的复印件。
(五)4张本人近期小2寸(尺寸为3.3×4.8cm)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及照片电子版。
四、考试方式及内容
(一)考试内容
《全国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大纲》所涉及的科目。
(二)考试方式
考试分两个单元:综合笔试和实践技能考试。
(三)考试试卷
综合笔试试卷有现行盲文(老盲文)版、双拼盲文(新盲文)版、汉文大字(汉字)版和计算机电子试卷(试点)四种类型,由全国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盲考办”)统一制作。
(四)考试成绩
综合笔试由中国残联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评阅,并由中国残联全国考试委员会确定合格标准;实践技能考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综合笔试和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均合格的为考试合格。考试合格者取得由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制的《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合格证书》。
五、考试时间
(一)综合笔试全国统一考试时间
2015年9月19日上午9︰00—11︰30。
(二)实践技能考试时间
2015年9月19日下午14︰30—18︰30;
2015年9月2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30。
六、考试报名收费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七、相关要求
(一) 各地设区的市级残联及甘肃矿区残联(以下简称“各地残联”)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及初审工作。报名及初审截止日期为规定日期当天的24︰00,到时考试考务管理信息系统将自行关闭其功能,不能再进行任何操作,报名工作截止。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或未通过审核,各地不能再进行补报。
(二)各地残联务必要求所有报考人员在报名现场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2),并上传到考试考务管理信息系统备案。
(三)报名初审时,各地残联要严格把关,保证报名材料齐全,报名申请表填写完整准确,用卷类别确定无误,录入信息完整规范。务必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省(区、市)教育部门网站或毕业学校认真核实每位有学历报考人员学历证书的真伪;通过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及从业医疗机构逐一核实每位无学历报考人员从事医疗按摩活动的真实性。同时,将认证、核查材料一份留档,一份随报名材料报省盲考办复核。
(四)如出现报考人员的学历证书上姓名(包括姓名中音同字不同的)与身份证、残疾人证上姓名不一致的情况,报考人员还需提供出错单位出具的正式纠错证明,并由报名工作人员记录在考试考务管理信息系统“备注”栏中。报名初审工作结束后,各地残联将纠错证明原件上传省盲考办备案。
(五)各地残联要对曾经出具虚假从事医疗按摩工作年限证明的医疗机构再次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进行重点审核;对曾经报考但未能通过报名初审或复核又再次报考的人员也要进行重点审核。
(六)报名初审时,对非首次报名的报考人员,还应该认真核对其前后报名材料是否一致,再次印证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对曾经出具过虚假证明的医疗机构又出具的工作证明,要进行重点审核;对曾经报考但未能通过报考初审或复核又再次报考的人员,也要进行重点审核。
(七)录入上传到考试考务管理信息系统中的诚信考试承诺书、学历证书或从事医疗按摩活动年限证明等材料,必须是用原件扫描,大小设定在250-300KB之间,并确保上传材料清晰易辨识。
(八)报名复核通过的人员,省盲考办将在省残疾人联合会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报名人员姓名、性别、报名地区、毕业学校、学历、出具从事医疗按摩活动年限证明的医疗机构名称和在此医疗机构工作起止时间段等信息。
(九)报名公示工作结束后,全国盲考办将对各考试辖区公示通过的报考人员的信息录入(含上传资料)情况进行核查,一经发现信息录入(含上传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或前后信息不一致有虚假信息的,将取消相关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视情况追究有关部门及人员责任。持虚假学历或医疗按摩工作年限证明的报考人员和出具虚假从事医疗按摩工作年限证明的单位,将被列入考试考务管理信息系统和盲人医疗按摩人员管理系统的黑名单中。
(十)中、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可先持学校证明报名,在复核结束前各地残联上传学历证书替换学校证明。逾期不能提供学历证书的,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不能通过复核。
(十一)在报名初审期间,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及省盲考
办将到部分设区的市级残联抽查考试报名初审工作情况。
八、计算机化试点考试报名工作的有关要求
(一)考生数量
我省参加计算机化考试试点的考生数量限定为3人以下,由省盲考办统筹安排。各地残联在报名时优先考虑全盲(视力残疾等级是一、二级)又不会盲文的报考人员。通过复审的计算机考生将在北京参加全国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
(二)报名方式和审核
1. 报考人员选择计算机化考试时,各地残联要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因技术、经验、场地和设备等原因,目前无法满足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都能参加试点考试。报考人员在选择计算机化考试方式后,无论何种原因未能获得参考资格,都不能再选择其他用卷类别参加今年的考试。
2. 报考人员在填写《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报名申请表》时,报考用卷类别选择“计算机”。
3. 各地残联根据申请参加计算机化考试试点的报考人员条件进行报名初审。
4. 省盲考办综合申请参加计算机化考试试点的报考人员情况,负责确定最终的参考人员名单。
(三)报考人员计算机应用水平
申请参加计算机化考试试点的报考人员应具有一定的计算机应用水平,能够使用计算机上网,能够较为熟练地打字,并会使用读屏软件。
(四)计算机考前培训
参加计算机试点考试的考生,登陆中国残联就业服务指导中心网站首页,阅读“关于开展2015年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计算机化试点考试的通知”,下载“计算机化考试系统考生使用说明”,按照通知内提供的公用综合笔试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登陆“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计算机化考试系统”,了解计算机化考试流程和方式,熟悉计算机化考试操作方法。
九、联系人及电话
联 系 人:王梅 张箫
联系电话:0931-8877750
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民主西路168号省盲人按摩指导中心
邮 编:730000
附件:1.盲人从事医疗按摩工作年限证明
2.诚信考试承诺书
甘肃省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