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残联执行理事会 来源:省残联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3-30 切换背景色: 字体大小:大中小 执行理事会是甘肃省残联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的常设执行机构,由理事长一人、副理事长若干人、理事若干人组成。 理事会成员中应有各类残疾人或残疾人亲属代表。 理事长由甘肃省残联主席团推举,政府任命,任期不超过两届。副理事长由理事长提名,主席团通过,政府任命。理事由理事长提名,主席团通过。执行理事会实行理事长负责制。 执行理事会下设办事机构,承办甘肃省残联的日常工作。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