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依据国家《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规划(2010-2020年)》、《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项目实施方案)》和《甘肃省“十二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甘肃省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规划(2011-2020年)》,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帮助农村贫困残疾人接受实用技术培训,提高自我发展能力。
二、实施对象及补助标准
(一)实施对象
实施对象应满足以下要求:
1、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800元的农村贫困残疾人(须有二代残疾人证,具有当地户籍)。
2、处于就业年龄段(男16至59岁,女16至54岁)。
3、有劳动意愿且具备培训的能力和条件。
(二)补助标准
每人补贴费用原则上不低于500元,省、市、县(市、区)补贴资金均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列支。各地可根据课程内容、培训难度和培训对象的接受能力,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三、培训原则
(一)自愿培训。残疾人培训采取积极动员、自愿参加原则。
(二)机会均等。同一名残疾人在一年内免费培训一次,三年不超过两次。
(三)分类培训。根据残疾人自身需求,依托各级残联培训机构、政府和部门培训机构、残疾人扶贫基地,围绕当地优势产业,以掌握实用技术为目的,以脱贫致富为导向,按照“实际、实用、实效”原则,分类开展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等方面实用技术培训。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培训组织,确保项目质量。要在摸清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需求底数和研判市场需求状况的基础上,加强与农牧、林业、扶贫、教育、人社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依托现有成熟的机构进行培训。培训工作要充分考虑残疾人的接受能力,注重理论传授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确保能学会、能掌握。训期原则上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二)加强训后致富创业扶持。要及时与当地人社部门衔接、协调,落实残疾人就业优惠政策。要加大创业服务指导力度,帮助训后残疾人在涉农项目的争取、场地设备的购置、技术和市场信息需求等方面得到有效服务。坚持跟踪问效,及时帮助解决困难。
(三)建立档案,规范管理。要建立详细的学员培训档案,包括培训人员花名册、学员培训情况登记表、结业证书、培训现场及集体合影等照片,由县残联统一管理。学员信息资料要录入中国残联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项目年度统计台账系统(中国残联网站),没有及时录入视为无效培训。
(四)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要按照财政预算资金管理有关规定,严格培训项目资金管理,对培训经费单独建账,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不得用于培训之外的其他任何开支。
(五)充分发挥残疾人扶贫基地的培训功能。各地要充分利用残疾人扶贫基地的产业优势、技术优势、设备优势和生产资源开展实用技术培训。承担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的扶贫基地,必须是经过残联批准挂牌的规范基地。基地的培训规模层次等问题,由省残联另行发文规定。
五、督导检查
各级将项目实施情况列入年度残疾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范围。省残联、省财政厅每年不定期组织专家对各地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进行督导检查。各地培训项目应于当年11月底前实施完毕,12月底前自查整改、完成项目数据库资料、上报项目工作总结。
县市区残联结合实际,制定本级培训实施方案。